Pastoral Care

Rev. LI Kwan Hung Leo - 10 Commandments in Dialogue

 

講題:對話中的十誡 10 Commandments in Dialogue

講員:李均熊牧師

場合:香港中文大學崇基學院禮拜堂主日崇拜

日期:2023年10月8日

 

起:十條誡命有長短

今日舊約經課選讀仍然是出埃及記,而我們進入西奈山,聆聽上主賜下的,傳統稱為「十誡」的經文。這個被稱為「十誡」的段落,應是其中一段舊約最為人熟識的經文之一。但有時越熟識的事物,我們對它的了解並不一定是最全面;更可能因為自以為熟識,就沒有再細心參詳,被先入為主的感覺所主導。

 

首先讓我們略為對經文進行一些觀察。

  1. 八條以不可為始(不x13),二條以當為始
  2. 六條沒有其他枝節(短)
  3. 一條帶著應許:當孝敬父母
  4. 一條帶著原因:守安息日
  5. 二條帶著警告?必懲罰/必不以他為無罪
  6. 十條誡命如何分?例: 那句算為第一誡?而且不可貪戀出現兩次

 

 

承: 對話中的「十誡」

只是從表面的觀察,就提醒我們兩件事,這段經文並不是簡單的十句說說,而且十誡並不是「鐵板一塊」,不同群體可以有不同的閱讀。這個不同閱讀的情況並不只出現在猶太教又或公教與新教的分別,其實在聖經內我們已經能看到這種不同詮釋不同理解的可能。因為今日經課選讀的(所謂)「十誡」,不單只在出埃及記出現,也在申命記出現,其實也以不同形式出現在聖經的不同地方。先不說出埃及記和申命記中的分別,當福音書記載一個少年的官進見耶穌,耶穌就引用了十誡(太19:18-19; 可10:19; 路18:20)。當中耶穌不但只引用後半部份的誡命,引用的次序在路加的經文和馬太、馬可的經文也是不同的。路加中的耶穌是先引不可姦淫,才引不可殺人,和我們熟識的不可殺人不可姦淫的次序有所不同。當中原因可能是路加作者引用的希臘文聖經的順序是不可姦淫先行。而且耶穌引用後半也可能和當時人背誦十誡是由短句開始有關。

 

說回「十誡」在出埃及記和申命記的兩個不同版本,其不同處不是簡單的一兩處……

 

學者當然提出很多不同理論去解釋十誡在出埃及記和申命記中的不同,但我們只要留心經文的上文下理,就是在經文的世界內也是可以理解的。經文記載的十誡並不是像校規(宿規)只是列出一條一條抽離的誡命條例,在出埃及記乃是出現在西乃山上主在以色列人中顯現的對話情節中,而在申命記則是出現在摩西經過四十年之後向將要入迦南而又沒有經歷過西乃神顯的新生代重申上主說話的場境中。

 

轉:十「誡」?

凡此種種,其實都告訢我們十誡並非一成不變的清規誡律(比對:校規),而是有結構和文學性的說話,會因應對話對像的處境而有不同「說法」。

 

「誡律」對你來說是甚麼?我們可能認為我們不會因為嚴守誡律而成為律法主義,但誡律總會令人聯想起不問情由的遵從,甚至是高壓權力的強制措施。在今日自由社會的處境下,誡律更會被視為管束。誡律就是防止你做錯事,卻不是告訴你怎樣做才為對。當然誡律是籬笆,邊防,謹守遵行可免於我們行差踏錯,然而,今日我們看誡律是否會想起負面的事情多於正面的事情呢?

 

但出埃及記二十章的經文,細心看其實是上主的吩咐、教誨、叮嚀,是在對話中上主表達期望和要求有個性(personal)的說話,乃上主位格(person)的彰顯。十誡在英文有另一個更好的翻譯,就是decalogue (Greek: deka logous,出34:28 Hebrew: ʿĂseret haDībbərōt ),中譯其實可以是十言(10 words),而非10  Commandments,以至我們對神的說話產生不必要的誤解。

 

 

合:喜樂中對話

十誡是處於神人盟約的對話中(出19-24 ),從記載的背景來看,也是因為上主帶領祂子民由為奴之家出來後將要進入新生活的吩咐。上主的「十言」,不是沒有斟酌空間,要求不問情由地接受,甚至盲目使用的條文,而是在對話中生成,須隨處境的轉換而再思如何實踐。作為神的話(在出及記,真是文義上(literally)神的說話),其價值對今天有十分重要的指導教誨作用。[猶太人稱之為「妥拉」 Torah,今天(2023年10月7日黃昏至8日黃昏)其實就是猶太教住棚節最後一天,稱為Simchat Torah「在妥拉中喜樂」的意思。] 上主的說話並非無情的清規誡律,而是上主有情的叮嚀吩咐,我們會否帶著高興快樂去接受?上主十言也須要我們用心思聆聽和回應,在對話中認識上主心意,用心思考如何踐行祂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