講題:復活基督的顯現 Appearance of the Risen Christ
經文:路加福音24章36至48節
講員:李均熊牧師
場合:香港中文大學崇基學院禮拜堂主日崇拜
日期:2024年4月14日
[36] 正說這話的時候,耶穌親自站在他們當中,說:「願你們平安!」 [37] 他們卻驚慌害怕,以為所看見的是魂。 [38] 耶穌說:「你們為甚麼愁煩?為甚麼心裏起疑念呢? [39] 你們看我的手,我的腳,就知道實在是我了。摸我看看!魂無骨無肉,你們看,我是有的。」 [40] 說了這話,就把手和腳給他們看。 [41] 他們正喜得不敢信,並且希奇;耶穌就說:「你們這裏有甚麼吃的沒有?」 [42] 他們便給他一片燒魚。 [43] 他接過來,在他們面前吃了。
[44] 耶穌對他們說:「這就是我從前與你們同在之時所告訴你們的話說:摩西的律法、先知的書,和詩篇上所記的,凡指着我的話都必須應驗。」 [45] 於是耶穌開他們的心竅,使他們能明白聖經, [46] 又對他們說:「照經上所寫的,基督必受害,第三日從死裏復活, [47] 並且人要奉他的名傳悔改、赦罪的道,從耶路撒冷起直傳到萬邦。 [48] 你們就是這些事的見證。
起:身體、不適
今個星期人感到不適。星期初先是感到倦怠,喉嚨痕癢。到星期中間倦怠依然,但喉嚨痕癢卻變成咳嗽,而且晚間睡覺時比日間咳嗽更利害。雖是幾天之間,咳嗽而經減少並消失,但那種好像有螞蟻在咽喉間爬行的感覺其實十分難受,恨不得能將手掌放入喉嚨內給抓癢。另一個問題是倦困。早上因為晚上咳嗽已經感到睡眠不足,很想午間來個少睡補眠,可惜仍要上課;到下午上完一輪課後,人就感到有氣無力,連咳也好像有心無力般。所以今次的講章也特別遲才完成,為此要向傳譯的姊妹們致歉。
當你平時健康無病無痛時,你可能沒有留意身體的機能,你自然的呼吸,走路,吃喝,睡瞓,甚至大小二便,都沒有特別的意識。但當你像我人到中年,又或身體不適,甚至因各種遭遇身體漸漸不聽使喚,不知你會否幻想靈魂離開身體,不會因疾病感到不適,也不會肚餓,肚痛,內急,痕癢,疲倦,疼痛?作為一個經常要坐在案頭讀書寫字的神學院老師,久坐一會就希望這個身體,這個背脊,這雙長腿,這個屁股可以消失,只是剩下一個清明的腦袋在思考,不需感到肚餓疲倦。現在人年紀大了,不像後生時可以連續幾個鐘頭集中精神去讀書,有時打開書本看了一兩頁,眼皮就跌下來了。眼皮自閉癥這個癥狀好像是沒有藥醫的。
承:肉身的顯現
今天的福音經課剛好是耶穌復活後向門徒顯現的記載,路加福音的經文再三強調耶穌向門徒確定復活後的祂不是鬼魂,而是有身體的人,更特意向門徒要了一條魚,好像就是要證明祂是一個不折不扣身體健全的人。
在聖誕節時我們會慶祝基督道成了肉身,而在復活節我們再一次慶祝耶穌肉身的復活。基督教其實是一個十分重視肉身的宗教。但有些宗教看身體,是煩惱的源頭,慾望的源頭,罪惡的源頭。正所謂色即是空,空即是色,甚至希望透過修練能夠超脫這個身體,又或超脫這個身體所帶來的煩惱。但你看,耶穌已經戰勝了死亡,脫離了痛苦,再沒有了眼淚;但祂復活之後,卻仍然帶著那個有釘痕、傷口、需要飲食的身體。為什麼呢?耶穌既然從死裡復活了,為什麼仍然要帶著這個身體呢?
有學者認為,路加福音在這裡特別提到耶穌復活強調自己的身體,向門徒證明自己是有肉身的人,是要回應當時群體當中一類諾斯底主義,認為正正是因為身體帶來邪惡,身體是不好的東西,所以若不苦待自己希望能使自己靈魂得救,就會是放縱自己感觀的享受,因為身體在上帝救贖的計劃內並沒有任何重要的位置。故此,路加福音在耶穌復活顯現的當兒,再一次強調耶穌戰勝死亡,同時亦救贖了肉身,神所賜的身體帶來的感觀和慾求是個好東西,是可以被救贖,也應該被救贖的生命不可分割的部份。
轉:復活主提供的新經驗引發的領悟
姑勿論路加福音寫作的本意,他所身處的群體面對當時的思潮是什麼,今日福音經課都提醒我們,上帝的救贖是包括這一個在我們身上會漸漸衰殘的身體。魯益師(C. S. Lewis)曾經留下一段說話:「不是一種抽象的東西叫作『人性』要去救贖。而是你……你的靈魂,甚至是(從某個角度來看我們還需要多了解的)你的身體,都是朝向那崇高而神聖之處的。」(“It is not an abstraction called Humanity that is to be saved. It is you, … your soul, and, in some sense yet to be understood, even your body, that was made for the high and holy place.”)
但若我們再仔細看一看今日的經課,耶穌肉身的復活,是十分不容易被認出的一件事情。
大家可以留意,這一段經文經常出現的一個動詞,就是「看」:
[36] 正說這話的時候,耶穌親自站在他們當中,說:「願你們平安!」 [37] 他們卻驚慌害怕,以為所看見的是魂。 [38] 耶穌說:「你們為甚麼愁煩?為甚麼心裏起疑念呢? [39] 你們看我的手,我的腳,就知道實在是我了。摸我看看!魂無骨無肉,你們看,我是有的。」 [40] 說了這話,就把手和腳給他們看。
若我們只抽這一段經文來看,好像十分合理:門徒見到從死裏復活的主,以為耶穌是鬼魂,大家應該都可以理解。但是,大家若讀讀之前的記載,就會覺得門徒反應的遲鈍和奇怪。門徒晚間一起聚集時,早上已經離開往以馬忤斯的革流巴和另一個門徒剛好匆匆歸來,走到他們中間,他們就彼此述說耶穌如何先後向他們顯現。就算彼得遇見主時間太匆匆不太了解情況,但革流巴他們二人差不多和耶穌同行了半天,更一同坐席用餐,當他們向門徒述說耶穌向他們顯現的時候,應該已經有一定程度對耶穌復活後的情況有些微了解,甚麼耶穌再次向大家顯現,大家就會驚惶失惜,以為耶穌是鬼魂呢?
OK,可能你會覺得我批評門徒當時不應如此反應有些過分了;門徒突然見到在他們親眼看見死在十架上的耶穌在他們面前顯現,有些慌失失實為人之常情。不過,路加福音中的經文不單強調耶穌肉身的復活,更多關注就是這一個身體復活的主並不容易被認出。在往以馬忤斯路上的兩個人,不就是和復活主談了大半天,仍然不知祂就是復活的基督嗎?
有可能門徒心目中的耶穌,仍然是之前見到受盡酷刑苦頭已經面目全非的耶穌,但現在眼前突然出然的人物青靚白淨,認不出祂就是受死復活的主也不為過。我們是否對我們所信仰的基督,帶著太多前理解/偏見,受我們經驗的限制,因而看不見耶穌復活的身體呢?
耶穌復活後的身體,是要我們重新認識的身體。耶穌的肉身,但祂卻看似再不受時空限制。個同時間,祂的肉身仍然帶著受苦受傷的印記。不錯,耶穌的救贖也是包括我們的身體,但我們這個身體也是限制我們經驗的媒介,當中我們的感觀和我視野的限制,並不能百分百使我們弄清事情的意義(路加福音中耶穌顯現也強調祂要向門徒解釋經上指著祂的內容是甚麼意思,但今日就不多談了)。為甚麼耶穌復活的身體不是完好無缺的身體呢?可能耶穌就是讓門徒可以認得出祂,而要保留自己的釘痕手和肋旁傷。復活的主的顯現,不單要讓我們知道祂是真的復活了,也同時要提供新的角度給我們了解受苦和復活的生命是如何一回事(約一3:2「親愛的,我們現在是神的兒女,將來如何還未顯明。我們所知道的是:基督顯現的時候,我們會像他,因為我們將見到他的本相。」)。復活是帶著新的生命,去理解過去的傷痕和遭遇。在復活生命的領悟下,我們才能看得清這個將殘肉體本相的真義,也可以在不限於自己理解和經驗的限制,看出這被救贖的身體可能帶來的新意義。
合:見證--不是得個講字
我們大學人通常被批評活在象牙塔,滿口理論,堅離地。基督徒信耶穌也常被批評得個講字,尤其那些口口聲聲要信仰要反思,要讀神學的人,更是不解世情。但當復活的主耶穌顯現的最後,強調門徒就是這些事的見證。唯有經歷過耶穌的復活,才能真正見證這些事。就好比我們說見證一場球賽,不會就只是看著電視,甚至聽電台足球旁述,就說自己見證了那場球賽。就算你不是落場踢的選手,也起碼是親身入場,親身經歷球賽,才好說你見證那場球賽。
我們要見證的復活主,是抽像理念,只存在於思想世界,還是我們有血有肉的生命曾經經歷有血有肉的耶穌?